柜员机装“陷阱”盗刷800万 银行拒绝先行赔偿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西安警方通报一起涉案金额近800万元的银行卡盗刷案件,案情令人咋舌。去年年底,犯罪团伙通过在银行ATM机上安装“眼睛”和“老鼠”等作案设备,疯狂复制银行卡,然后进行盗刷,总共147位储户银行卡里的近800万元“不翼而飞”。
如今,案件已经侦查终结,虽然案子查明白了,但对于受害者来说,将近一年后,他们被盗刷的损失仍然没有拿回。那么,谁该为盗刷案件买单?银行又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近日,西安警方宣告受害人达147人、涉案金额近800万元的“12·18”特大银行卡系列诈骗案告破。目前,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的4位台湾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姬力大队长介绍说,案件将很快进入判决阶段。
姬力:现在我们公安机关已经将案件侦查终结,起诉到检查机关,很快由检查机关起诉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很快案子要进入判决阶段了。
据了解,犯罪团伙通是在银行ATM机上“动手脚”,复制银行卡进行盗刷,这些俗称“老鼠”和“眼睛”的作案工具,是由犯罪嫌疑人从台湾带入,而用于复制的“空白卡”,则部分是在大陆购买的。这种在ATM机上作案的手段,令妥善保管银行卡密码的消费者防不胜防。
姬力:他们这个团伙,把这个设备,俗称老鼠和眼睛,在ATM机上装眼睛,也就是摄像头,然后在插卡口装老鼠,那么储户把卡放到刷卡器了以后,就把你卡的信息盗走了,那么上面的摄像头就把你的密码盗走了,四个小时以后,或者第二天他们再过来把这两个装备取回去,然后结合着设备里头的信息呢,制造伪卡。
这些被盗刷的钱去了哪?据了解,一部分通过银行ATM自动取款机被提现,而大额的钱则在台湾被人直接刷卡挥霍,仅犯罪团伙购买高档名贵钻表就刷走了400多万,台湾警方已经对部分赃财物进行了查扣。
姬力:从网银看,这网银IP地址的落地在台湾,台湾警方已经把这个犯罪团伙的上线成员,在台湾抓获,已经查扣了一些赃财物,现在案件台湾正在侦办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