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药品研究机构登记工作的通知
12.04.2016 12:41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鄂食药监办函〔2016〕1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掌握我省药品研究机构的基本情况,强化对药品研制的监督管理,省局决定开展全省药品研究机构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研究机构登记范围
全省从事药品研制的机构,包括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GLP和GCP机构、药物临床试验合同研究组织以及其它相关单位等。
二、申请登记资料要求
申请登记的药品研究机构应向省局提交:
1.药品研究机构登记表;
2.证明其研究机构合法性和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文件(复印件)。
3.药品研制(注册)行为真实性承诺书。
申报资料上报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产品注册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19号,邮编:430071.同时电子邮件发至[email protected].
三、完成登记的研究机构,如研究地址、机构负责人等主要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到我局办理变更手续。
四、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省局产品注册处联系。联系人:廖建华,联系电话:027-87111698。
附件:
1.药品研究机构登记表
2.药品研制(注册)行为真实性承诺书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4月1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2.04.2016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