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交流、大比武、大考核”活动方案的通知

14.06.2017  12:24

鄂食药监文〔2017〕1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分局、中心,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交流、大比武、大考核”活动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

1.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交流、大比武、大考核”活动的方案

2.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开展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大学习、大培训、大交流、大比武、大考核”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22日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附件1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大学习、大培训、

大交流、大比武、大考核”活动的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系统监管队伍素质,强化食品药品监管能力,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省局决定将2017年确定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能力提升年”,并在全省系统开展“大学习、大交流、大培训、大比武、大考核”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在全省系统大力开展“大学习、大交流、大培训、大比武、大考核”活动,全面提升全系统监管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强化履职尽责和科学监管能力,着力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廉、纪律严明、敢于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监管队伍,切实保障全省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内容和措施

(一)开展大学习活动

1. 突出学习重点。 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熟练掌握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制度规程,深入探索和研究新形势下食品药品监管规律特点,不断创新监管工作思路,努力成为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行家里手”。重点围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高研院组织编写的全国食品药品基层监管人员教材和省局组织编印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工作手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手册》、《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服务指南》等学习资料,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主题,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各地开展学习情况以简报形式报送省局人事教育处。

2. 周密组织学习。 各单位要结合监管实际,制定学习方案,营造学习氛围。每周确定半天时间为全员学习日,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交流式学习与研讨式学习、“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等方式,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食品药品监管业务、法规知识等开展各项学习活动。建立学习考评制度,实行学习痕迹化管理,确保学习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

3. 丰富学习载体。 坚持提升能力打基础,丰富学习载体,创新学习方式。强化学习辅导,着力开展各类食品药品知识讲堂活动,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围绕食品药品监管专业知识和重点难点问题,每月开展一次专题讲座。通过开办“在线监管课堂”、刻录光盘、编印培训手册,以案说法,机关处长讲授日常检查、稽查办案、监督抽检等业务知识的形式方法,切实提高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和水平。

4. 开展巡回宣讲。 各地要统筹师资,大力开展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辅导宣讲活动,指导和帮助基层学习,提升业务技能。省局将组建食品药品监管业务知识宣讲团,定期开展“送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下基层”活动,督促和指导各地抓好各项学习教育。

(二)开展大培训活动

1. 科学统筹。 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原则,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部门2017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培训计划要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分层、分类指导,避免培训内容重理论、轻实践,重年终、轻平时。

2. 举办县市(区)分管领导培训班。 省局将与全省“双安双创”工作现场会结合,继续举办全省县市(区)分管领导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研讨班。

3. 举办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班子成员轮训班。 培训内容结合基层需求,按照业务分工,重点围绕履职尽责、业务能力提升等开展培训。

4. 举办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培训班。 各市州局结合实际,举办乡镇分管领导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研讨班,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能力,推动各级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5. 举办基层所长培训班。 各市州局要以提升基层监管能力为重点,举办基层监管所长培训班,着力提升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行政执法能力和监管业务水平。省局根据各地开展培训情况,有针对性地举办基层所长培训班。

6. 举办检查员队伍业务培训班。 强化检查员队伍业务骨干培训,按照职业检查员队伍建设要求,省局重点对食品药品监督检查业务骨干开展培训。各地要发挥好业务骨干传帮带作用,组织开展相应的业务培训,拓宽受训面,扩大培训效果。

7. 举办检验检测培训班。 举办两期全省食品快检和药品抽检业务培训班,安排食品安全和药品抽检人员到省食检院、药检院现场跟班学习检验检测操作技能。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七天。

(三)开展大交流活动

1. 建立交流平台。 在省局网站开辟“身边人、身边事”专栏,面向全省系统征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典型事迹、经验和好的做法,建立网络交流平台,并将这些先进典型事迹、经验做法汇编成册,下发到全省系统进行学习。

2. 先进典型交流。 邀请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代表到我省开展巡回报告,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全省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奉献精神。

3. 监管工作经验交流。 各地要挖掘先进典型,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推进会,分享监管工作经验,相互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推进监管工作创新。

4. 学习借鉴研讨交流。 采取“走出去”的方式,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赴外地交流学习,学习其他地区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开阔视野,拓宽思路。

5. 组织主题演讲比赛。 2017年下半年,在全省系统开展一次以监管工作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各地要通过层层选拔,选派优秀选手参加省局比赛。

(四)开展大比武活动

1. 开展行政监管大比武活动。 各地要结合实际,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竞赛,检验学习效果。各地选送三名代表,参加省局组织的全系统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竞赛决赛。

2. 开展基层快检大比武活动。 结合基层食品快检工作特点,各地要组织开展基层监管工作食品快检业务知识和操作竞赛。省局在各地组织开展竞赛的基础上,开展食品快检业务知识和操作竞赛,对快检工作程序的规范性及结果应用的科学性开展大比武。全省系统基层规范化建设示范所必须参加此项活动。

3. 开展稽查业务评比活动。 组织食品、药品稽查机构开展稽查业务知识竞赛,省局组织开展“十佳办案集体”、“十佳办案能手”、“十佳优秀案卷”评选活动。

4. 开展审批服务评比活动。 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在全省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之星”评选活动,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率。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将能力大比武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比武,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水平,推进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五)开展大考核活动

1. 完善考核办法。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监管业务能力和工作绩效考核办法,采取定性与定量、平时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 目标责任考核。 围绕年初目标责任制,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下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全面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 内部工作考核。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内部考评工作机制,实行内设机构负责人向局机关干部大会述职,接受机关干部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评议,推进履职尽责。

4. 全员履职考核。 每位干部职工要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内设机构述职,围绕工作目标,接受所在内设机构干部职工评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省局成立“大学习、大培训、大交流、大比武、大考核”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活动的协调指导,督促各项任务落实。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制定本单位、本辖区能力建设年实施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督查、有评估验收。

(二)突出重点,协同推进。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以“大学习、大培训、大交流、大比武、大考核”活动为契机,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层次、不同对象,提出目标任务,什么问题突出,就先解决什么问题;鼓励探索创新,给基层留出空间,把规定的任务完成好,自选的项目要有特色、重实效;加强对监管能力建设年有关问题的研究,特别是如何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在开展活动中,要重视能力建设的效果,坚决防止重形式、走过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以能力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积极争取本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加大基层监管能力建设的投入。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省局“大学习、大培训、大交流、大比武、大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活动进行随机督查和检查考核,考评结果运用到年度各项考核之中。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活动抓紧、抓实、抓好。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打造层层传导压力狠抓落实的责任链条,务求取得实效。


附件2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成立开展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大学习、大培训、大交流、大比武、大考核”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分局、中心,各直属单位:

为扎实有效开展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大学习、大培训、大交流、大比武、大考核”活动(以下简称“五大”活动),省局决定成立“五大”活动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 长:柯  俊       局 长

副组长:曹敬兰       副局长

邓小川      副局长

金  勇       副局长

傅建伟       副局长

刘文斌       副局长

朱与杰      总工程师

金勇副局长为常务副组长,牵头负责“五大”活动的整体推进,其他副局长牵头负责相关具体活动的组织实施。

成  员:孙育德       办公室主任

庞银典      综合处负责人

贡勇斌      政策法规处处长

朱钦炳       食品生产监管处处长

安顺典       食品流通监管处处长

王宏整      食品消费监管处处长

王元廷       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处长

王  玉       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处长

陈  静       医疗器械监管处处长

杜汉业       产品注册处处长

张国强       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

胡少玉       科技和标准处处长

孙  麟       新闻宣传处处长

王璐璐       人事教育处处长

刘  辉       规划财务处处长

朱时见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王德建       稽查分局局长

李天书       食品监督分局局长

彭友元       信息技术与电子监管中心主任

刘  将       食品药品稽查专员

尹先国       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任

杜熙娟       投诉举报中心主任

朱晓春       东湖分局局长

李丹平       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书记、副院长

姜  红       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院长、副书记

范志勇       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

王传方       湖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党支部书记

轩辕凯      湖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处,负责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他各相关部门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承担相关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大学习、大培训、大交流、大比武、大考核”活动的领导、指导和协调工作;

2.研究审定各具体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

2.负责综合协调、督导各项具体活动开展情况;

3.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职责

各相关部门根据总体方案及各具体活动方案要求,主办或配合开展有关工作。

三、任务分解

(一)开展大学习活动

牵头处室:人事教育处、政策法规处

责任领导:金勇、刘文斌

配合处室:食品监督分局、稽查分局、行政审批办等相关业务处室

(二)开展大培训活动

1.科学统筹,制定培训计划

牵头处室:人事教育处

责任领导:金勇

2.举办县市(区)分管领导培训班

牵头处室:人事教育处、综合处

责任领导:金勇、傅建伟

3.举办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班子成员轮训班

牵头处室:人事教育处、综合处

责任领导:金勇、傅建伟

4.举办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培训班

牵头单位:各市州局

5.举办基层所长培训班

牵头单位:各市州局、省局人事教育处

6.举办检查员队伍业务培训班

牵头处室:技术审评核查中心

责任领导:金勇

配合处室:相关业务处室

7.举办检验检测培训班

牵头部门:省药检院、省食检院

责任领导:曹敬兰、傅建伟

(三)开展大交流活动

1.建立交流平台

牵头处室:新闻宣传处

责任领导:邓小川

2.先进典型交流

牵头处室:人教处、新闻宣传处

责任领导:金勇、邓小川

3.监管工作经验交流

牵头处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新闻宣传处

责任领导:金勇、刘文斌、邓小川

4.学习借鉴研讨交流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责任领导:刘文斌

5.组织主题演讲比赛

牵头处室:机关党委、新闻宣传处

责任领导:刘文斌、邓小川

(四)开展大比武活动

1.开展行政监管大比武活动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新闻宣传处

责任领导:刘文斌、邓小川

2.开展基层快检大比武活动

牵头部门:食品流通处、省食检院

责任领导:傅建伟

3.开展稽查业务评比活动

牵头处室:食品监督分局、稽查分局、政策法规处

责任领导:朱与杰、刘文斌

4.开展审批服务评比活动

牵头处室:行政审批办

责任领导:刘文斌

(五)开展大考核活动

牵头处室:人事教育处、综合处、办公室

责任领导:金勇、傅建伟、刘文斌

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四、工作要求

(一)承担具体活动任务的牵头责任处室应在活动开展前期拿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需要配合的处室及部门,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二)各部门及处室之间应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勇于担当,切实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活动真正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