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政府开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近日,来凤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专题研究此项工作。会议认为,加快推进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关乎民生、合乎民情、顺乎民愿,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省委 “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目标、《中共恩施州委、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 建设美丽恩施的决定》、《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恩施的决议》的重大举措。主任会议决定以常委会副主任高碧玉为组长组成调查组,与政府同步,支持开展好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调查工作从3月启动,调查组首先下到全县8个乡镇和凯迪公司实地调查了解,收集意见建议,全面摸清和掌握全县秸秆燃烧和利用的第一手材料。在此基础上,调查组带着问题去寻找答案,赴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和安徽省望江县、庐江县进行考察学习取经。
考察回来后,调查组再次召开全县专题调研会,从法规施行、部门依法履职和民众关切等方面就山区县如何落实《决定》,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行会商,提出调查建议。一是以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启动为契机,开展实施好秸秆禁烧、垃圾焚烧、野外禁火、烟花炮竹禁放“四禁”活动。成立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由副县级领导牵头负责的“四禁”活动综合指挥部,统筹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为重点的“四禁”工作。理顺工作机制。明确乡镇为辖区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四禁”工作。同时,明确部门责任,提高依法履职的紧迫感。二是以宣传教育为平台,持续深入开展全民“四禁”宣教活动,从而引导全民转变陋习,提高素质,增强环境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要突出“四禁”重点,积极引导做好综合利用工作。要将“四禁”活动纳入全县重要工作内容,制定考核评价办法;要将“四禁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四禁”活动的正常开展;要严格督导问责,始终保持“四禁”活动压力,严明奖惩,督促各责任主体认真履职,
综合利用方面要积极做好产业结构调整,在城郊区域以“菜篮子”工程和观光农业发展为主,奖励和鼓励大户或农户流转土地,规模发展蔬菜、水果等,以减少中心城区周边秸秆产生量;在农村其它地方,继续扶持做好药化、藤茶、绿茶、兰竹等产业;积极支持发展壮大草食畜牧产业和相关龙头企业的建设,鼓励消化一定数量的秸秆;鼓励扶持农户购置大型农业机械,在交通便利,田土集中的地方推广机械化收割、秸秆粉碎和深耕,及时做好秸秆还田工作;鼓励和支持专业合作社和经济组织对秸秆进行收贮和运输,引进技术成熟的加工企业对秸秆进行加工生产;鼓励支持凯迪电厂收购秸秆发电。(来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吴言)
责任编辑:陈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