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刑事执行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淬火--湖北举办监所检察工作座谈会暨派驻检察室主任培训班
--湖北举办监所检察工作座谈会暨派驻检察室主任培训班
图为培训班现场
图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许发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本网讯(记者 戴小巍 通讯员 杨胜春)8月11日至15日,湖北省院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北分院召开了“全省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座谈会暨派驻检察室主任培训班”。各市州分院、林区院分管副检察长,派出院检察长;各市州分院监所处处长、林区院监所业务负责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主任等共计130余人参加会议暨培训。省高法、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应邀出席会议。
这次会议暨培训班旨在传达贯彻全国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座谈会暨新增业务培训班精神,听取各地专项检察活动进展情况汇报,总结交流2012年以来全省监所检察工作经验,并对做好新形势下全省监所检察工作作出部署。同时,对部分派驻检察室主任进行业务培训。
省院许发民副检察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回顾总结了2012年以来全省监所检察工作成效及其经验,并结合湖北实际,对加强和改进全省监所检察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他指出,当前监所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有了深层次的变革。他要求,全省各地要有足够的认识和心理准备,及时抓住用好难得机遇,竞进提质,埋头苦干,巩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与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的主业地位,深入开展专项检察活动,统筹推进新增业务工作,推动刑事执行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要着力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建设,改进和落实谈话制度,继续完善巡视检察制度,探索总结监所检察办案工作模式,完善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要进一步加强监所检察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发挥各级院作用,加强派驻检察室建设,加强能力建设和作风纪律建设。
会议还专门安排各地汇报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法院交付执行专项检察活动3个专项工作进展情况;黄冈市院、襄阳城郊院、潜江市院在会议上交流了查办监所领域内职务犯罪案件经验,武汉市院、宜昌市院、沙洋地区院交流了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工作经验,荆门市院、十堰市院交流了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经验。培训侧重于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和开展监所检察工作方式方法两个方面,邀请省院、武汉市院、汉江分院、江北地区院的有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授课。最后,省院监所处熊昭辉处长作会议和培训班总结发言。
记者了解到,201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监所部门始终贯彻执行敬大力检察长“四个坚持、四个进一步”整体部署,抓住刑事诉讼法修改、省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监所检察工作、派出院开展内部整合改革等提供的重大发展机遇,抓重点,重点抓,逐步形成了办案、监督、预防、保障四位一体监所检察工作新格局,取得明显成效。共查办刑事执行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68件75人,书面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117件。深入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截止7月底,全省已收监“三类罪犯”50人,其中包括原厅级干部6人,立案查办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6件1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