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公文传输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
27.11.2015 19:32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鄂安监函〔2015〕77 号 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公文传输系统 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机关各处室: 为提高安监系统办公、办文、办事效率,降低办公成本支出,实现科学、高效、综合信息化办公,省局组织建设了省市安监局公文传输系统。目前,省局与17个市州局的系统建设和培训工作已全面完成,具备上线运行条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运行时间安排 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期间,省局和市州局公文传递方式采取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2016年2月1日起系统正式运行,省局不再使用纸质公文传递。 二、公文传输的范围 1.省安监局、省安委会、省安监局办公室、省安委会办公室向各市州安监局发送的正式公文。 2.各市州局向省局呈送的请示和报告。 三、有关要求 一是要加强管理,规范应用。本公文传输系统属非密级,严禁发送密级文件。从公文传输系统上收取的电子公文,一律视为正式公文,与相同内容的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效力,应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办理。各单位要明确系统操作人员,健全管理制度,保障系统正常运行。操作人员发生变更,应及时向省局办公室报备。 二是要配齐设备,保障应用。各单位要按照系统运行的要求,配齐所需的各类设备,保障公文的接收、下载、打印、扫描等需要。要加强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确保线路畅通,设备正常。 三是要落实责任,高效应用。各单位要加强系统的操作使用,保证计算机终端在正常工作时间处于开机联网状态,操作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公文及时接收和办理。由于人为原因造成公文错发、漏发,或接收迟缓、延误工作的,将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四是要及时反馈,完善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各单位要及时将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和好的意见建议向省局反馈,便于省局进一步完善系统。规划科技处联系人:黄洋,联系电话:027-87830603。局办公室联系人:叶晓芳,联系电话:027-87830881。系统开发单位联系人:赵威,联系电话:13477022051。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27日 |
|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7.11.2015 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