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检查的通知
27.11.2015 17:10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鄂安监发〔2015〕114 号 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生产 经营企业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 为贯彻落实省综治办《关于对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开展检查督办的通知》(鄂综治办电〔2015〕142号)要求,对全省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督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检查督办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请各市(州)、县(市)安监局结合日常督查和年终目标考核工作一并展开,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企业进行实地检查督办。省安监局将对重点地区抽检督办。时间从11月下旬到12月上旬。 二、检查内容 主要对烟花爆竹生产单位及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检查督办各项管理措施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持有相关许可证件、落实凭证购买制度和流向登记制度等方面的情况。继续整治烟花爆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连片经营等违规现象,严禁违法、违禁烟花爆竹流入市场,严肃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市(州)安监局接此通知后,按照从简务实、不走过场、力求实效的原则,迅速筹划安排检查督办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按时间节点扎实组织实施。 2.请各市(州)安监局汇总辖区内各县(市、区)检查督办情况,并将工作总结(含开展检查督办工作基本情况、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整改措施、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于12月11日前报省安监局监管三处。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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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1.2015 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