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环境监察大队“学、全、活、严”四字工作法促进环境监察工作
05.06.2014 13:20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今年以来,南漳县环境监察大队在坚持学习提高、优化监管流程、改进监管方式、注重监管实效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推行“学、全、活、严”四字工作法,全力助推环境监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监管队伍狠抓一个“学”字。环境监察人员要主动学习,变“要我学”为“我要学”;要善于学习,学会根据工作需要学习,带着问题学习;要坚持学习,持之以恒的学习,活到老学到老,学无止境。将学习成果运用到环境监察工作实践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监管水平。
监管范围强调一个“全”字。遵循“网格监管全覆盖、责任明确到个人”的原则,重新修订出台了《南漳县环境监察网格化责任管理实施方案》,对原有的网格化监管单元进一步整合细化,强化全面监管,环境监察网格化监管体系更加完善,更趋合理,确保辖区内环境监管无空区、无死角。
监管方式注重一个“活”字。坚持“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昼查与夜查相结合、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相结合、晴天查与雨天查相结合”的监管方式,既坚持原则性,更注重灵活性。
监管结果突出一个“严”字。对监管中发现的违法问题,按照“首违不罚”的原则,唱好“三步曲”,第一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第二部帮助企业出谋划策,督促进行整改;第三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最高限严惩重罚,绝不姑息手软,做到“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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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顺华 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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