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更多的法治阳光照进弱势群体的现实
今年10月底,荆州市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任务再次告捷: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68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24668件,为农民工和经济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333.3万元,均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的112%,这也标志着荆州市法律援助工作连续第八年提前超额完成了为民办实事任务。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在全社会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而荆州市政府从2007年开始就将法律援助工作连续8年纳入为民办实事的内容。8年来,荆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始终秉承坚持“民生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严格践行“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的承诺,努力保护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尤其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走进荆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大厅,整个大厅宽敞明亮,设施俱全,接待咨询井然有序。荆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杜茂松介绍说:“荆州市法律援助接待大厅面积60多平方米,是目前全省面积最大、功能最全的接待大厅,设置了残疾人无障碍通道,残疾人卫生间,同时,还配备了饮水机、水杯、阅报栏等便民设施,并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宣传册等。”据了解,为了让普通群众更加方便、快捷地享受到法律服务,中心建成了12348法律援助专线自动化平台,并依托“荆州司法行政网”建成了法律援助网络咨询解答、案件受理平台;同时,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入网格,成为全市第一批纳入网格化管理的项目。
为更好地服务弱势群体,近年来,荆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畅通与普通群众的“连心桥”,杜茂松进一步介绍,“我们在中、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将提供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放宽为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倍;规定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的案件,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一律提供法律援助,对特殊紧急案件,实行‘先上车后补票’政策”。对此,江陵县三湖管理区司法所长、法援中心主任黄卫祥深有感触,就在2013年,他在办理湖南常德办理的农民工瞿峰工伤死亡赔偿案中,仅用3天时间,就为死亡者家属争取到65.2万元的赔(补)偿金,创造了荆州市单个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新高。
除此之外,荆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还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着力在打造法律援助品牌特色上下功夫,创立了法律援助“春字号”品牌。8年来,每年的春节前后,法律援助中心都会集中社会力量,深入企业、社区、工地、农村、集市等地积极开展以“法律援助讨工钱”、“法律援助赶大集”、“法律援助帮你忙”、“法律援助送到家”四大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面向社会无偿提供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服务,这项活动已经成为深受群众百姓欢迎的服务品牌。
2014年5月19日,易达兵家属拿着赔偿款70万元悲喜交加,就在5月14日,公安县人易达兵在其打工的中山市古镇湘磊五金配件厂工作时,不慎从车间屋顶摔下,因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湖北昭阳律师事务所王田民律师在荆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下,跨省一千一百公里前往广东省,经过与厂方多方协调,晓之以情,据之以理,经过一昼夜三轮谈判后,为死者家属争取到赔偿款70万元。
“感谢政府,感谢荆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感谢办案律师,因为有了你们的帮助,我们普通老百姓才能不花一分钱就能打赢这场官司”拿到赔偿款的家属泣不成声地表达了感谢。
这起案例只是荆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众多法律援助案件中的一个缩影,8年来,荆州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720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140815件,受援对象达13720人,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38692万元。(曹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