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收房 武昌白沙洲一小区竟要业主交半年物业费

12.04.2016  17:17

  约定2015年10月1日交房,却因开发商方面的原因导致如今一直未能收房,市民孙女士本来就很窝火,物业公司竟还要她交半年来的物业费。昨日,记者采访时,物业公司表示,此前双方沟通有误会,将从孙女士收房时起收物业费。

  2014年11月,孙女士与武汉银沁商贸有限公司签合同,花80多万元在武昌白沙洲大道旁九龙涺小区买了一套90多平方米的房屋,约定2015年10月1日交房。但到了约定时间,房屋达不到交付条件,孙女士没有收房。

  上周末,孙女士及未婚夫欧阳先生到小区准备收房,物业公司却要求她交半年来的物业费1200多元,这让孙女士很生气。

  昨日上午,记者在孙女士带领下,来到九龙涺小区。在旁边的九龙大酒店7楼,记者在同一间房里找到了开发商相关负责人程某和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

  程某向记者出示了几份文件,称去年6月就开始办理分户验收等交房的相关手续,但后来因消防、绿化等原因被要求整改。“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刚需业主收了房、装修入住了。”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说,孙女士及家人来到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产生误会,提出要收半年的物业费,既然孙女士还没收房,当然不用交,另外会做出一些补偿,希望孙女士一家谅解。

  然而,记者在今年1月武汉市房管局对投诉人王先生的一份信访回复上看到,“(九龙涺)还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对此,程某表示,九龙涺小区去年12月就已达到交付条件,他没看到过这份文件,不了解该内容。(记者李光正)

(责任编辑: 肖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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