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杨坪工商所成功调处一起消费纠纷

01.07.2014  11:44

    “谢谢你们,感谢你们给我解决了这个乘积了半年的难题。”这是消费者赵诗银在离开白杨坪工商所办公室时给工作人员留下的一句话。
    原来,消费者赵诗银于今年2月20日在白杨坪镇熊家岩村朱永华经营店购买了一辆汽油三轮货车,使用不到一个月,该车就出现了问题,于3月14日进行维修,维修后使用至3月21日,车又出现问题,又到经营点换线圈一个。后来在4月维修两次,5月维修一次,至今车依然无法正常使用。于是当事人赵诗银要求更换发动机,双方自行协调无果,并发生冲突,于6月25日赵诗银向工商部门投诉。
    接举报后,白杨坪工商所迅速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并约定6月27日当事人双方到工商所进行调解处理。经工商执法人员依据《消法》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解释后,双方都明白了自己的责任,最终经协调双方达成一致,经营方向购买方无偿换一台新发动机,购买者不再向对方提出其他无原则要求。(周殿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