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君子再次作案被抓

05.05.2015  18:48

        (来源:楚天时报  作者:赖家琦)  “抢劫、抢劫、抓住他!”2014年5月28日下午4时30分许,黄石市黄石港纺织二路附近某烧烤摊门口突然传出一位女子的叫喊声。随其喊声望去,一位男子正拔腿逃跑。

        喊人的女子姓卫。就在刚刚,她左右耳朵上的两个黄金耳环被一男子扯走(后经鉴定,这对黄金耳环价值1260元)。由于对方用力过猛,卫女士的耳朵直流鲜血,后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正在现场附近的市民胡先生听到喊声后,伸腿将迎面跑来的这位男子绊倒。但是,因冲击力太大,胡先生右脚脚踝二处骨折,后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男子被绊倒后恼羞成怒,他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威胁周围准备上前抓捕他的群众。见众人不敢上前,他从旁边的小巷中逃至大地花城小区翻围墙逃离现场。

        2014年6月19日晚8时许,另一起类似抢劫案再次发生。当晚,从黄石市内开往鄂州花湖开发区的16路公交车在有序行驶,乘客小丁正坐在后车门附近低头玩手机。乘客当车到达香格里拉站时,一名男子突然走到其身边,扯下其脖子上的一条黄金项链后迅速下车逃跑(后经鉴定,被抢黄金项链价值人民币3875元)。

        警方接到上述两位受害人的报警后,于同年7月3日将抢劫者抓获。经查,嫌疑人姓刘,无正当职业,是个瘾君子。2011年7月27日因吸毒被黄石市公安局黄石港分局行政拘留15日,同年8月9日被强制隔离戒毒二年。

        黄石港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夺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260元,并采取暴力相威胁的手段抗拒抓捕,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另外,刘,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夺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3875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同时责令刘某退赔赃款共计5135元返还给两位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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