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畜牧局多重措施保障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与综合治理工作措施
市人大常委会专题会议对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与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专题询问,质询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督促、支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确保市民吃上安全水、放心水。
专题询问会上,9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市人大代表,就工业企业和规模化畜牧养殖粪污排放、水库投肥养鱼、白云湖保洁、城市排污管网建设、饮用水抽样监测、封江水厂取水等提出质询,畜牧兽医局局长胡建鄂就规模化畜牧养殖粪污排放问题一一作了坦诚回应。
胡建鄂局长说:随着畜禽规模化养殖的快速发展,规模养殖场粪污排放给周围环境特别是水源保护地带来了一定的污染。作为畜牧主管部门坚持做到“两手抓”:在抓发展畜牧生产的同时,积极配合环保部门抓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确保发展畜牧生产与水源保护两不误。
(一)关于质询 “畜牧部门如何配合协调指导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答复。
1 、调查摸底,建档备案管理。 一是我们对辖区内所有规模养殖场进行了调查摸底,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肉牛30只以上、肉羊50只以上、家禽出笼2000只以上、蛋鸡存笼1000只以上为规模养殖场所,对所有规模养殖场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摸底、登记。二是测算全市畜禽排粪量。我市畜禽养殖污染以畜禽排泄物和污水为主。1头母猪年排泄量为4吨;1头育肥猪一生排粪量为1吨、排尿量为1.2吨;一头牛一生排粪量为5吨;5只羊的排粪量相当于一头猪;1只蛋鸡年排粪量为36公斤,一只肉鸡年排粪量为2公斤。粗略估算:生猪年排粪量为470万吨左右、排污水量为480万吨左右,肉牛排粪量近200万吨,肉羊排粪量为30万吨,家禽排污量为20万吨左右。全市共计排粪量约720万吨、养殖污水600万吨。我们对各规模养殖场排污治理情况建立完善了相关档案,为指导各养殖场搞好排污治理掌握第一手资料。
2 、探索模式,加强科学指导。 主推了五种治理模式和三种处理方法,五种模式:一是农牧结合模式,按土地消纳量组织生产;二是对中小规模养殖场推广三级沉淀池治污;三是大型规模养殖场采取畜禽废水利用深度净化技术工艺进行粪污处理;四是建设沼气工程,生产沼气;五是建有机肥厂,加工粪污转化,生产优质有机肥。三种处理方法:主要采取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物学的方法进行处理。一是干燥处理,通过沉淀、离心、过滤、焚烧、絮凝等物理与化学方法对粪便进行干燥处理;二是除臭技术,通过添加除臭剂、遮蔽剂、中和剂、吸附剂的方法对粪便进行除臭处理;三是生物处理,主要有化粪池、耗氧堆肥、厌氧发酵、生产沼气及养殖蚯蚓等方法。我们积极探索符合不同地区和畜种的治污利用模式,因场施策,一场一策。
3 、完善设施,提高治污能力。 全市29家万头猪场有18家建立了大、中型沼气池;有4家养殖场建成了年加工10万吨生物肥的有机肥料加工厂;同星农业与京山火力发电厂签订了鸡粪收购协议,70%鸡粪送往京山发电;其他规模养殖场建立50-100立方米的小型沼气工程300多个,建设了三级沉淀池污水处理池500多家;2012年有10家养殖企业治污排放达标,2013年有15家养殖企业治污排放达标。2014年与政府签定治污达标的25个规模养殖场,6月底前已完成20个,还有5个养殖场正在加紧建设中, 10月底完工投入运用。
4、 积极宣传,营造治污氛围。 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养殖户的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广大养殖户自觉参与排污治理工作。
(二)、关于质询“如何科学制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 ” 的答复。
1 、水源保护区周围养殖场调查摸底。
(1)王福窑水源地调查情况。1500米范围内有2个养殖场:
①弘大养猪场,法人:曹永耀,位于南郊柳树淌村九组,存栏母猪2581头,年出栏生猪50000头,占地85亩,土地购卖50年,距王福窑取水口上游1500米以内,涢水左岸向外延伸河道防洪堤1000米左右。该场采用深度处理,排放基本达标。
②同星农业柳树淌肉鸡养殖基地,法人:杨生洪,位于南郊和平村八组,养殖肉鸡,年出笼180万只,占地面积130亩,土地性质:租凭30年,距王福窑取水口上游1500米以上,涢水左岸向外延伸河道防洪堤1200米左右。污水未排放出来,场内有污水处理池,排放基本达标。
根据水源地保护规划和市领导要求,以上两个场力争用2-3年时间实现整体搬迁,我们将积极做好搬迁的配合协调工作。
(2)先觉庙水库水源地调查情况:距离水源地1500米范围内共有9家小型养殖场,其中:曾都区万店镇3家,广水余店镇6家。
①曾都万店何祖国养猪场,距离水源地1200米,位于万店镇横山村二组,存栏母猪29头,年出栏生猪600头左右,占地3亩,土地性质,租用集体荒地,采用干湿分离技术,污水直接排到水沟。
②曾都万店何祖斌养猪场,距离水源地1200米,位于万店镇横山村二组,存栏母猪17头,年出栏生猪300头左右,占地0.56亩,土地性质,自己的宅基地,采用干湿分离技术,污水直接排到水沟。
③曾都万店何祖斌养猪场,距离水源地1500米,位于万店镇横山村二组,存栏母猪20头,年出栏生猪400头左右,采用干湿分离技术,污水直接排到水沟。
④广水新天地养殖场。距离水源地1000米,位于余店宋家岭村,占地5亩,存栏肉牛32头,半牧半饲,干粪收集,污水流到堰塘,其粪污用于种植80亩牧草地。
⑤广水粮贸桂花养猪场。距离水源地1000米,位于余店镇界河村,存栏母猪53头,年出栏生猪1000头,占地5亩。干粪收集,建有化粪池。
⑥广水余店许四养猪场。距离水源地600米,位于余店界河村,存栏母猪40头,年出栏生猪700头,占地6亩,土地性质是租赁的。干粪收集,污水排在堰塘浇灌果木。
⑦广水余店喻林涛养猪场。距离水源地400米,位于余店镇界河村存栏母猪18头,年出栏生猪350头,占地5亩,土地性质是购买的。干粪收集,污水直接排放到水源地水库。
⑧广水余店李小宏、秦学高鸭场。水源地零距离,位于余店镇界河村,水库边搭建鸭棚2个,目前,李小宏刚进500只鸭苗正在饲养,秦学高鸭棚是空栏。
⑨广水余店付继文鸭场。距水源地零距离,位于余店镇丰林村,养有肉鸭3400只,正在水库里放养。
2 、加强治污督办。 对以上两个水源地11家养殖场的治污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办,指导排污治理。一是按照国务院今年1月1日实施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明确了畜禽污染治理的主管部门及职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措施制定和资金投入,环保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指导和服务”。虽然农业部门在养殖场建场初期无环评权、养殖场运行中无污染处罚权,但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作为发展畜牧生产的主管部门,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治污督办;二是对整治不到位、排放不达标的责令关停、搬迁;三是严禁在水源保护区内新建养殖场。
3 、划定限养区和禁养区。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鄂政办发[2011]13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将制定出台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畜禽禁养区和限养区规划,并在水源保护区设定禁养限养标识牌。
禁养区: 涢水王福窑水源地:上游3公里,两岸距河堤1公里的范围为禁养区。先觉庙水库、封江水库:水库警戒线水位时四周1公里的范围内为禁养区(不超过山脊线的陆域)。
限养区: 涢水王福窑水源地:上游至环潭大桥,两岸距河堤1-3公里的范围为限养区(不超过山脊线的陆域)。先觉庙水库、封江水库:水库警戒线水位时四周1-3公里的范围内为限养区(不超过山脊线的陆域)。
曾都区人民政府已制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规化》,并即将出台。
(三)、关于质询“如何抓好病死畜禽及养殖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的答复。
1、办好试点,全面展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
随县示范点----共富牧业:投资80万元,现设备正在安装中;
曾都区示范点----龙潭畜牧:投资80万元,设备现已安装进入试运行;
广水示范点----信达农业:设备正在安装调试,即将投入使用。
以上三个示范点的设备均从福建引进。计划明年普及所有万头猪场。
2、严厉打击贩卖病死畜禽的不法分子。动物检疫和畜产品安全双管齐下,严厉打击贩卖病死畜禽的行为。
3、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加大《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条例》、《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宣传培训,让养殖场(户)家喻户晓,懂得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必要性,让养殖户自觉配合畜牧部门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防止乱扔乱丢,确保及时消灭病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