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IT男”猝死马桶上算不算工伤?
新华网深圳4月22日电(“中国网事”记者冯璐 王厚启 赵瑞希)深圳36岁的IT男张斌在凌晨一点发出最后一封工作邮件后在酒店马桶上猝死,给家人留下无尽的痛苦;46岁的深圳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黄翀(化名),倒在了上班的路上。近两年来,“猝死”这个残酷的字眼频繁闯入公众视野,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1月到2015年4月间,仅深圳出现的有关猝死的新闻报道就超过40例。受访专家表示,过劳猝死现象正在成为一个严酷的社会问题,正成为现代大都市亟需应对的课题。
家庭顶梁柱:晕倒上班路上、猝死马桶上
3月19日早上7时,46岁的黄翀一如既往地准时起床,不过与往常不一样的是,妻子王颖(化名)注意到他脸色苍白,吃早饭也比平常慢很多,并听到他说“胸口很闷”,王颖劝他在家休息一天,但黄翀说,公司还有事要处理。出门不到10分钟,小区保安打来电话告诉王颖,黄翀晕倒在了小区路上。8时左右,医院宣布其抢救无效死亡。
黄翀是深圳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经理,王颖近日告诉记者,事发前一晚,黄翀吃完晚饭接到公司领导电话,挂完电话就回到房间用微信跟同事沟通了近两个小时,期间还打了几个电话。聊完后黄翀如向妻子解释,是因为绩效考核出错了,并抱怨最近由于员工考核加上春节期间应聘,琐事太多。
同样在深圳,3月24日一早,毕业于清华大学、从事IT工作的张斌被发现猝死在公司租住的酒店马桶上。当日凌晨1点他还发出了最后一封工作邮件。据其妻子闫女士说,张斌经常加班到凌晨,有时甚至到早上五六点钟,第二天上午又接着照常上班。
死在工作的路上 留下家庭无尽的伤痛
提到丈夫突然离世,王颖有种“叫天天不应”的无助。“对我们来说,这是灭顶之灾,家庭的重担全部落在我的身上。”
多数猝死者都是家庭的顶梁柱,家属都希望能够获得工伤赔偿,但现实中不少人在家里或上班路上猝死,认定工伤很难。王颖说,虽然已将申请认定工伤的材料递交社保部门,但因为丈夫猝死发生在上班路上而不是单位,能否认定为工伤,还是未知数。但王颖坚持认为,丈夫的死与其工作压力相关。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他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则局限于工作场合和工作时间。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黄翀的同事和下属一再强调:他们平时“朝九晚五”,较少加班,事发之前工作强度也还好,公司负责人则以外出开会为由未接受记者采访。
张斌是清华大学毕业的计算机硕士,生前就职于闻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负责一个项目的软件开发。张斌妻子闫女士说,事发至今已经20多天,不仅该公司领导未曾上门慰问,而且工伤申请材料迟迟未能顺利上交社保局。
闻泰集团人力资源总监胡政22日告诉记者,双方已就张斌猝死一事赔偿达成一致和解,但记者致电张斌亲属时得到的消息是,目前还在就具体事宜继续谈,细节不愿过多透露。据介绍,闻泰公司曾表示愿意拿出50万元抚恤金,但家属未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