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下网捕鱼虾被逼“自愿”认罚 律师称涉嫌敲诈

12.07.2015  13:02

  武汉晚报讯(记者李爱华)前一天在湖边下网捕鱼虾,巡湖人员看在眼里并未制止;次日一大早去收网时,却被几名巡湖人员当场捉住,并带至湖中心一座小岛上,在写下自愿赔偿的书面承诺并支付1000元罚金后,捕鱼男子才得以脱身。昨天,在沌口开发区打工的一名农民工向本报新闻热线82333333反映自己的遭遇,称自己感到十分憋屈:这钱罚得不明不白啊。

  彭某是湖北省广水市人,在沌口开发区一家工厂打工,租住在车城西路附近。彭某称:近期工厂停工放假,他便自购了两个网兜打算捕点小鱼小虾。前天下午6点多,彭某来到租住地附近后官湖岸边,将两个网兜埋设在水下,当时两名巡湖人员驾着木船从旁边经过,彭某还询问对方“湖岸边可以捕小鱼小虾吧”,两名巡湖人员未置可否也未制止。

  昨天清晨6点多,彭某来到湖边捞起网兜时,一条机动船快速驶来,五六名男子下船将彭某捉住,网兜和网兜里的一两斤虾子小鱼都被巡湖人员没收了,并将彭某带至湖中心一个小岛上。这几名男子自称是渔场的巡湖人员,彭某私自下湖偷鱼,按规定要对他罚款2000元,如果不交钱就不能离开小岛。后经讨价还价,对方同意罚1000元。彭某写下一张自愿赔偿1000元的承诺书后,3名男子和他一道回到租住处,彭某取了1000元交给3名男子才最终脱身。

  昨天下午,武汉晚报记者和彭某一道来到他下网兜的湖边,此处比较偏僻,湖岸上也没有设置“不许钓鱼捕虾”的警示标牌。彭某承认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偷捕鱼虾了,但巡湖人员开始不制止,次日将他“捉现行”让他感到自己被“下套”了。此外,罚款1000元有何依据啊?

  昨天,记者致电后官湖生态公园管理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这应该是渔场的自主行为,彭某可以与渔场协商此事。

  根据彭某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上了一名渔场巡湖人员。该男子称:偷鱼的人肯定要对渔场进行赔偿,赔偿数额是双方商量,偷鱼者是自愿赔付的。至于“下套”一说,他并不清楚。

  记者就彭某的遭遇咨询了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邱华律师。邱律师表示:渔场不是执法机关,没有对偷鱼者罚款的权力。渔场可以就自己的损失向偷鱼者索赔,索赔数额应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报警或走法律诉讼途径,但从彭某的遭遇看,彭某有被“胁迫”的成分,巡湖人员对彭某索赔1000元的行为违法,涉嫌敲诈。彭某可以就此事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辑:叶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