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合法电动车不得非法载人 白牌车违法照样处罚

13.10.2014  09:10

  长江日报讯(记者张延 通讯员焦艳)昨日,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再次出动700余名警力,在全市100条道路、50个主要路口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集中整治。此次行动一共扣留超标电动车、摩托车457辆,查处涉及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行为2765起,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7名。

  执法过程中,民警发现在地铁口、公交车站附近有“电摩的”改换白牌车跑营运。警方提醒,白牌合格电动车若违法载人,同样会受到处罚。

  昨日9时30分许,在中山大道友谊路路口,一男子骑白牌电动车带着一名女子驶来。车主刘某毫不怯场:“才换的新车,什么手续都是合格的!”民警一查的确如此,但后排座上的女子并不认识刘某,而是准备花10元钱从友谊路到台北路,刘某涉嫌非法营运。按规定,车辆暂扣、罚款3000元。刘某一听傻了眼。

  民警解释,并不是说换了白牌牌照就可以不遵守交通规则、任意违法了。《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禁止载客营运。刘某的行为属于非法营运。

  此外,白牌电动车擅自改换铅酸电池、加装遮阳棚等同样适用电动车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警方会依法依规处理,车主同样要遵守交通规则。只是说以前的黄色牌照电动车号牌全部过期,作为超标车全部参照机动车(摩托车)进行管理,处罚更严格。

  昨日,还有市民上了商家的当。10时许,民警拦下一辆黄牌超标电动自行车。车主谢女士表示,半年前她以千元买入该车,卖家向她许诺可附送一副白色牌照,谁知买车后店家就不知去向。现在的她后悔不已,由于驾驶超标电动车上路,且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谢女士面临罚款4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不要听信商家买超标车包上牌的谎言,一定要购买合格目录上的车型。市民如发现商家售卖超标车,可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举报。

  据了解,经过专项整治,武汉市目前已置换近60万辆超标电动车,超标车目前数量已不足电动车总量的15%。

(见习编辑:陈佳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