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约降2分 工商业电价降6分

23.04.2015  14:39

  荆楚网消息(记者冯梓晔)4月22日,湖北省物价局发出通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安排和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湖北省将自2015年4月20日起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全省平均燃煤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 1.76分钱,一般工商业用及其他用电价格每千瓦时下调6分钱。

  记者从湖北省物价局了解到,湖北省物价局将利用电价空间,主要降低全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每千瓦时6分钱;部分解决销售电价结构调整价差,逐步取消化肥用电价格优惠,中小化肥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10分钱;支持湖北省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项目;积极推动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

   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 减轻企业负担

  “这次主要下调工商业电价,可以减轻一般工商企业的负担”,湖北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降低电价是一项普遍性降费政策,减负效果立竿见影。同时,下调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促进实体经济和服务业增长,增加居民收入,居民也可受益。

  湖北省一般工商业用电降价后,具体电价按电压等级分别为:不满1千伏的每千瓦时0.92元、1-10千伏的每千瓦时0.90元、20-25千伏的每千瓦时0.895元、35-110千伏的每千瓦时0.88元。按工商业用电分类对应年用电量匡算,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后,可减少企业电费支出每年约为14亿元左右。

   对新能源能源进行补贴 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

  此次湖北省物价局将利用腾出的价格空间,对2015年底建成的新能源项目和“十三五”期间陆续建成的新能源项目进行补贴。对于风电项目,2015年上网电量约20亿千瓦时,全年将给予补贴1.4亿元,同时对光伏发电项目、沼气发电项目给予补贴,增加支持新能源发展年设计金额为1.668亿元。测算对湖北省生物质发电企业每年补贴金额近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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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楚网消息(记者冯梓晔)4月20日起,湖北省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但居民和农业用电价格降不会下调。

  记者了解到,一直以来,我国对居民、农业用电实行低价政策,不足部分主要由工商业用电承担,导致工商业用电价格较高。从供电成本来说,居民用电一般位于电网供电最终端。电压等级最低,且主要集中在电力系统高峰时段用电,因而其供电成本是最高的。以湖北省为例,2014年我省居民用电平均价格为每千瓦时0.58元左右,农业生产用电价格0.48元,大工业平均销售电价0.704元,一般工商业电价0.98元。居民电价只相当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59.2%,也低于湖北省平均销售电价的0.723元。

  所以,将煤炭价格下降的空间主要用于下调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有利于缩小交叉补贴,还原电力商品属性,符合中央明确的电改方向。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下调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居民和农业电价保持不变,主要可以稳定经济增长,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改善经营状况,增强竞争力。同时,可以改变目前电力行业一家盈利较高、下游行业多数经营困难的局面,促进各行业均衡发展。

(责任编辑:连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