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电子申报成功后取消部分涉税事项纸质资料报送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26.11.2014 19:14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2014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该规范遵循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的原则,从构建现代文明纳税服务体系、促进税收现代化建设的高度,对纳税人办税提供了具体指引,也对税务干部开展纳税服务作出了基本规定。该规范明确规定纳税人电子申报成功后,取消部分涉税事项的纸质资料报送。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决定按照《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的规定,明确纳税人电子申报成功后,取消相关涉税事项的纸质资料报送,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二、取消纸质资料报送的手续是什么?
具有税务数字证书或CA证书的纳税人,必须依法进行网上纳税申报,并保证所提供的电子纳税申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与实际情况相符,并向税务机关提交取消纸质申报资料《承诺书》后,可不再报送部分涉税事项的纸质申报资料。对纳税人不向主管地税机关报送《承诺书》的,仍须按原规定报送纸质申报资料。《承诺书》可从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下载或者从办税服务厅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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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电子申报成功后取消部分涉税事项纸质资料报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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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26.11.2014 19:14
故
事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