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关:工程未动廉政先行

25.09.2015  16:09

(李连江)近日,为加强水利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各方合法权益,防止发生商业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证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省田关水利工程管理处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分别与刘岭排水闸第二期除险加固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廉政合同书》。 

廉政合同书》从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项目承包、发包双方各项活动的角度出发,以具体的规定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要求甲方的领导和从事本工程建设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娱乐等活动;不准向乙方介绍其配偶、子女、亲属参与负责的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并要求乙方购买工程建设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据悉,签订《廉政合同书》是该处在工程建设领域长期坚持并一以贯之的预防腐败风险防控体系的有力举措,旨在有效预防工程建设腐败现象发生,确保工程建设有序开展。下一步,该处纪委将在处门户网站对合同内容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并定期和不定期对工程建设进行巡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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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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