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街道干部用公款购买香烟 受党内警告处分

11.01.2019  12:01

  原标题:用公款3525元买香烟,武汉一街道干部被处分

  楚天都市报1月6日讯(记者王荣海 通讯员丁阳 齐阳 陈琳)6日,记者从武汉市纪委获悉,一名街道干部因使用公款购买香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陈冲,200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1月在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纱帽街水利事业服务中心工作,2014年9月任纱帽街武装部干事。

  2016年10月24日至28日,区人武部组织各街道武装部民兵应急分队参加为期五天的集训,陈冲作为纱帽街武装部带训干部,带领纱帽街民兵应急分队队员参加了集训。集训期间,陈冲在未向分管领导请示汇报的情况下,违规用公款3525元购买香烟慰问集训队员,后以民兵训练费的名义报销。

  办案人员介绍,陈冲身为中共党员、街武装部干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香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执纪者指出,有违纪者认为,违规发放礼品礼金问题相对于公款吃喝、公车私用问题更加隐蔽,难被发现,因而以身试纪,突破红线,最终只能自食其果。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准对焦,进一步强化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切实将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进一步加强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行为,必须坚决查处,严肃问责。

体育惠民 武汉这些场馆今天免费开放
  今年8月8日是我国第十五个“全民健身日”,新浪湖北
武汉科技馆、武汉美术馆发表严正声明
   原标题:[关注]武汉科技馆、武汉美术馆发表严新浪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