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上班被人打成8级伤残 用人单位被判赔13万元

12.05.2015  12:05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余皓 通讯员陈诚)保安邓先生在工作中被行凶者打伤并获赔15万元,后向单位索要工伤赔偿遭拒,遂状告单位。昨悉,武汉中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即判决邓先生所在的物业公司也需赔偿近13万元。

  邓先生在武汉一家物业公司当保安。2010年12月,邓先生在工作中被人打伤,为8级伤残。事后,行凶者向他赔偿了15万元。

  邓先生认为自己是因工负伤,单位也应赔偿相关费用。于是,在2013年8月,邓先生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给付工伤期间的工资和各类补助,但其仲裁请求被驳回。邓先生不服向硚口区法院起诉,要求物业公司给予赔偿。

  2014年9月,硚口区法院查明,邓先生系工伤,虽然其在受伤后已从行凶者处获得医疗费等赔偿,但并不影响邓先生要求物业公司向其支付工资以及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权利,故判决物业公司补发邓先生住院期间的工资,并赔偿各类补助金,共计近13万元。

  该物业公司不服提出上诉。昨悉,武汉中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陈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