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楚平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打造幸福新宜昌
5月28日上午,湖北省委常委、宜昌市委书记黄楚平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研究部署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他强调,要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生态理念、维护生态安全、加强制度建设,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解决好影响科学发展和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按照后现代的理念打造天蓝、水清、山绿、城美的幸福新宜昌。
在听取全市环保工作情况汇报后,会议肯定全市在生态文明建设上作出了努力,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会议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事关发展、事关民生、事关社会稳定,全市上下要高度重视这项全局性、战略性、敏感性极强的工作。在生态文明建设上,要按照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把问题考虑得严重一些,把困难想得复杂一些,把措施部署得周全一些。
会议提出,宜昌经济社会已进入发展新阶段,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要求也进入了新阶段,要进一步强化生态理念,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要牢固树立后现代和“绿色决定生死”的理念,把转型升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正确处理好环保与发展的关系,保护好、利用好这方美丽山水,实现协调、安全、可持续发展。
会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正视水、大气、农村面源污染等环境问题,打好呼吸保卫战、河流保卫战、减排攻坚战,切实维护好生态安全。要按照国家“气十条”和《宜昌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的要求,列出问题清单,逐条抓好落实,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要制定时间表,加强水源地、长江、清江及支流等河流的源关治理、综合治理。要优化产业发展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淘汰落后产能,确保减排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和氛围。要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层层传导压力。要创新体制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及时严肃查处顶风上的污染企业。要形成党委、政府组织领导,人大、政府监督,相关部门负责,广大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生态文明建设机制。
会议还讨论了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