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黄石列入第二批建设名单

21.01.2016  18:09

   黄石日报讯 记者张友财 通讯员夏志 18日,市发改委传出好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通知》,黄石等45个地区列入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建设名单。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委托物资节能中心从生态文明相关领域选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申报地区的《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逐一进行了集中论证和复核把关。根据论证和复核结果,将黄石等45个地区作为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建设地区。

市发改委表示,入列后,国家将持续加大对示范区建设的支持力度,优先在示范区内安排专项资金和实施相关政策,推动各项示范建设任务的落实。这意味着我市将获得国家部委在规划、投入、科技等多个方面的倾斜和支持,对我市建设鄂东区域性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重要战略节点城市,实现绿色崛起将起到促进和推动作用。

下一步,我市将借创建的东风,从创新、示范两个方面,积极探索生态保护与建设,稳步推进相关工作,重点实施“六大任务”,开展“四大行动”,创新“三大机制”,即实施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调整产业结构和促进科技进步、构建集约高效循环的资源利用体系、加大生态系统修复和环境保护力度、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和建立生态文化体系六大任务,开展治山、治水、治气、治土四大行动,创新建立自然资源和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生态文明考核和监督体制三大机制,分阶段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努力实现“一年打基础,三年出亮点,五年成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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