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书记李鸿忠、省长王国生对我省消防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4月21日,省委书记李鸿忠在省公安厅《关于全省连续三年未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情况报告》上批示:成绩来之不易,形势任务要求我们要继续再接再厉。祝贺省公安消防总队荣获全国先进总队之誉。20日,省长王国生批示:最终效果都是平时工作的检验。副省长曾欣批示:向消防官兵表示祝贺!希望同志们认真贯彻鸿忠书记批示精神,再接再厉,再攀高峰,再创佳绩!
近三年来,总队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厅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固树立“少发事故少伤亡是最大的民生、最大的德政、最大的为人民服务”、“隐患就是事故”等工作理念,坚持问题导向,落实责任监管,强化隐患整治,严格规范执法,忠实履行职责,有效维护火灾形势高度稳定。三年来,全省火灾四项指数逐年下降,无一次死亡7人以上重大火灾事故。全省共接警出动17万余次,出动警力50万人次、抢救疏散群众14.5万人,抢救财产价值64.5亿元,先后成功处置了武汉“4.13”杨浦化工仓库火灾、“4.20”长江旅游客船火灾、黄石“3.16”医院火灾;特别是参与处置“6.1”东方之星客轮翻沉事故救援,受到李克强总理、马凯副总理、郭声琨部长等领导的充分肯定。三年来,总队连续被评为全国战训、安全、信息化工作和“清剿火患”战役、消防产品管理等先进总队,连续被省政府评为“最佳文明单位”;全省累计40个集体、568名官兵立功受奖,其中,武汉、恩施、黄石、十堰、孝感、咸宁、荆门、鄂州等8个支队被当地政府记集体二等功,80%以上单位被评为“文明单位”和“青年文明号”。2015年,总队被评为全国“先进总队”。省委书记李鸿忠、省长王国生、政协主席张昌尔、副省长曾欣等领导多次视察、慰问消防部队、检查消防工作、解决重大难题。
省领导的重要批示,既是关心和重视,也是鼓励和鞭策。全省消防官兵将深入贯彻落实李鸿忠书记、王国生省长、曾欣副省长批示精神,牢记鼓舞和重托,珍惜荣誉和关爱,进一步强化“立正、看齐”意识,优化“便民、服务”环境,深化“打赢、致胜”本领,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稳定,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