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呈现六大特点

15.06.2016  09:10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在解决行政争议、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监督政府严格依法行政的主要方式和手段。从甘肃省政府法制办对2015年全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的分析和统计来看,主要呈现出六大特点:

  一是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持续明显增长。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321件,审结案件1116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94.1%。案件数量比2014年增长41%,比2013年增长76.5%。究其原因,主要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更加重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敞开大门、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也说明行政复议法律制度得到社会普遍认可,行政复议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更多行政相对人愿意通过行政复议这一法定渠道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二是行政应诉案件数量显著增加。全省一审行政应诉案件1111件,比上年上升39.9%。说明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行政相对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积极性大幅提高,使行政诉讼案件数量猛增。同时也反映出行政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作为共同被告的诉讼案件数量较多。

  三是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主要集中在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案件中,14个市州有1172件,以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1042件,占87.9%;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1085件,占91.5%。行政应诉案件中,14个市州有1068件,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作为被告的1018件,占91.6%。案件集中在市县两级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处在行政执法第一线,承担了大量行政执法职责,造成执法矛盾争议多发。同时,也暴露出基层依法行政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四是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涉及的领域相对集中。案件共涉及25个行政管理领域,主要集中在公安、房屋征补(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土地、食品药品五个领域,占行政复议总数的94.2%和行政应诉案件的81.9%。公安类最多,达到529件,占44.6%;其次是房屋征补(拆迁)类,达到243件,占20.5%。案件涉及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征收、行政确权、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各种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类复议案件所占比重最高,达到579件,占案件总数的48.8%。究其原因是这些行政行为与民生直接相关,行政处罚适用频次较高,对当事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切身利益影响更大。

  五是大量行政争议在复议程序中得到有效化解。2015年审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调解23件,通过和解、撤回申请等终止188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18.9%,比上年上升1.9%。以终止方式结案的案件,体现了行政复议机关坚持“以人文本、复议为民”理念,充分运用和解、调解等方式,达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的,社会效果较好。

  六是行政征收类案件大幅增长。2015年行政复议案件中行政征收类案件达210件,占案件总数的17.7%,比上年上升114%。其中,房屋征补(拆迁)类案件占91.9%,土地征收类案件占5.7%。这是由于在城市建设改造进程中,伴随着大规模的土地征收和房屋征补(拆迁),引发了大量矛盾和争议,这类行政纠纷成为行政复议中最尖锐、最难化解的矛盾,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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