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环保局现场解决咸安经济开发区企业环保问题

11.09.2014  09:18


   9月4日,咸宁市环境保护局在咸安经济开发区召开了企业环保工作现场办公会议。会议由咸安区政府副区长施继武主持,咸宁市环保局局长刘明灯、咸安区委书记谭海华、咸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杜新国等出席,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市环科院、局环评科、总量科、污防科负责人,以及园区企业代表等与会。

   与会人员实地察看了重点企业、永安污水处理厂和咸安开发区规划中的污水处理厂厂址,现场对咸宁市华鑫刀具有限公司金刚石刀具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项目进行了批复。

   会议认为,加快产业发展是咸安区第一要务,也是市委市政府“工业崛起”战略的内在要求,市区环保部门将按照“市区一体化”要求,既要当好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也要着力提高效率、畅通渠道、优化服务,不断提高企业环保工作管理服务水平。市环保局局长刘明灯对咸安经济开发区的环保要求一一解答,并提出要在咸宁经济开发区和咸安经济开发区试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建立负面清单制度、企业备案制度、书面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区委书记谭海华代表区委、区政府对市环保局转变作风深入企业,进工业园区现场办公,提供超常规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表示赞赏。她强调,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应强化环保理念,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企业应坚守环保底线,守法依法经营,否则做不长、做不大、做不强。她认为咸安的“科学发展”需要环保部门传递正能量,“工业崛起”需要环保部门主动作为,解决企业环保遗留问题需要环保部门的担当支持,要努力实现以最小的环境代价,追求发展利益的最大化。

   咸安经济开发区是我市七个省级经济开发区之一,总规划面积50.4平方公里。由于历史原因,园区建设初期未进行规划环评,企业布局较混乱,园区环保治理设施建设滞后,许多企业存在未环评就开始建设、未进行环保验收即开始生产和环评批复与建设内容不符的违法行为。此次现场办公,是市环保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变作风优化服务,提升效能的实际举措,旨在促进咸安经济开发区企业健康发展,服务咸宁绿色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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