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环境违法 湖北半年开出3000多万元罚单

29.10.2014  19:18

    新华网武汉10月29日专电(记者吴植)湖北省自今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启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行动以来,对故意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依法顶格处罚,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半年来,环保部门开出了共计3000多万元的罚单。

    湖北省环保厅发布消息说,今年6月以来,湖北运用新环保法、“两高”司法解释和被称为“史上最严水法”的《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环保新法,针对南水北调水源地丹江口库区等重点流域、对环境敏感的工业园区等地方以及一批久拖不决的环保问题,组织开展了强硬的执法活动。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0.3万人次,限期治理污染企业1526家,停产、关闭重污染企业895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16件,处罚金额3076万元。

    其中,建始县磺厂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被罚100万元,为最高单笔罚单。据介绍,今年6月和8月,该企业在环保设施未建成的情况下,两次擅自投入生产,并利用渗坑、裂隙和溶洞非法排放有毒废水,导致重庆市巫山县千丈岩水库水体污染。目前,企业负责人已被公安机关拘留。

    除了给予违法企业严厉的经济处罚外,湖北还加强了对地方政府环保责任的考察力度。比如,针对丹江口库区7家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存在的环境问题,省环保厅对十堰市政府去函督办,约谈了地方政府相关责任人,并对工作滞后县区的政绩考核实施了“一票否决”。(完)

(责任编辑 余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