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环境规划院调研宜昌市水污染防治工作

25.06.2015  19:3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我省启动了《湖北省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委托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开展规划编制。6月10—12日,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一行8人,在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处长兰国帧等陪同下,到宜昌市就相关工作开展座谈和调研。宜昌市政府副市长刘建新,市环保局、市水利水电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及县市区政府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刘建新副市长介绍了宜昌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并就湖北省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编制、三峡库区及长江中下游水质考核工作提出了建议。市直相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就矿产开采废水治理、三峡库区流域综合整治、三峡库区消落带治理、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管理、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农村环境整治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介绍和交流。吴舜泽副院长指出,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是我国今后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行动计划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研究、统筹规划、细化措施,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2020年全面达到各项目标要求。

  座谈会结束后,调研组分别就三峡库区、黄柏河、清江、运河等流域和临江溪污水处理厂、长阳丰润、翔陵纸业等企业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现场调研。

  通过现场查看与交流,调研组初步了解了宜昌市水环境现状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对系统编制《湖北省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科学制定整治任务和考核目标奠定了基础。下一步,宜昌市将积极配合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省环保厅完成《湖北省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及时启动《宜昌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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