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环境执法工作连续4年全省考核优胜

24.03.2017  17:22

  在3月17日召开的2017年全省环境执法暨应急工作会上,省环保厅对2016年全省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武汉、十堰等7个地市州获得2016年的考核优胜等次。十堰市连续4年取得考核排名优胜等次,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在全省领跑态势得到进一步巩固。

  2016年,十堰市坚持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北送”为核心,围绕“严执法、强基础、增合力”,开展环境污染突出问题攻坚年、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年、环境监察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取得了多项突破性进展。

  坚持执法“零容忍”,强力掀起新一轮执法风暴,开展了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执法检查、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行动、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等10大环保执法行动,检查企业5000多家次,立案处罚191起,罚款722.7万元,实施按日计罚1件、查封扣押17件、移送行政拘留6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2件,一大批影响群众环境权益的环境违法案件受到严肃查处。

  坚持督办“组合拳”,全面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将207个突出环境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采取一把手挂帅、公众监督、销号管理、挂图作战、专班督办、责任追究、宣传引导等“组合拳”,已完成整改163个,剩余44个已经全部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倒排工期,在今年上半年全部整改到位。

  坚持考核 “出实招” ,推动落实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市委、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规定、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办法,建立环境保护明责、考责、追责制度体系。完善环境保护考核制度支撑体系,建立了环境质量分析联席会议制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和联合执法督查制度;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共性工作目标对市直单位进行综合目标考核。

  坚持宣教“总动员”,全社会自觉守法意识明显增强。全面加强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制定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建立信息公开考核督办机制,定期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开通市级突出环境问题举报投诉电话,开展环保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在十堰电视台黄金时段开播《十堰环保周刊》,精心策划安排喜闻乐见的环保法制宣传活动,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发动全社会关注、参与环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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