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部署环境日宣传工作

16.05.2017  17:24

  日前,环境保护部发出“关于做好2017年环境日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利用环境日契机,紧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引导公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形成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的良好风气和社会氛围。

  通知指出,2005年8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安吉余村考察时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深刻揭示了发展与保护的本质关系,形象生动阐明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供了根本遵循。

  通知指出,环境保护部确定2017年环境日主题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旨在动员引导社会各界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自觉践行绿色生活,共同建设美丽中国。各地区、各单位在举办环境日宣传活动时,要围绕和突出这一宣传主题,积极弘扬生态文化、生态道德,使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通知要求,要突出理念宣传,深入阐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丰富内涵,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提高全社会环境意识;突出法制宣传,引导全社会切实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树立环境权利与责任并重意识;突出环境形势与政策宣传,引导公众理性看待环境保护的长期性、复杂性、紧迫性;突出科普宣传,普及环境科学知识,着力提升全社会环境科学素养,增强鉴别和抵制谣言的能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要特别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策划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引导公众树立“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决心和信心。

  通知要求,环境日期间,各地区要注重开辟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渠道,动员公众深入了解、积极参与环保事务,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各地环境监测机构、“12369”举报平台以及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等,要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公众、在校学生开放,丰富开放方式,做好服务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二条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