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通报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进展情况

29.12.2015  15:37

  环境保护部今日向媒体通报了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展情况。

  通报指出,在各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地在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主要有:一是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专项工作已顺利完成,环境保护大检查已进入督查整改阶段,网格化环境监管正在积极推进。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国共清理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206件;全国共检查企业141万家次,查处违法排污企业4.68万家、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企业6.37万家,责令停产2.86万家,关停取缔1.7万家,罚款4.7万家;除西藏外,全国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67%的地级市完成网格划分工作,60%的县区完成网格划分工作。

  二是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加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培训等重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2015年1-9月,全国累计查处涉建设项目环境违法案件共20564件。环境保护部印发《全国环境监察系统2015-2017年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各省(区、市)也制定三年培训方案,严格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各省(区、市)均已明确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配备使用目标。

  三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督促地方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强化监管执法能力保障等长效机制不断完善。17个省(区、市)的环保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联合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各省(区、市)均已制定2015年度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工作方案并实施,积极探索环境保护督政新机制。截至2015年10月底,除安徽、海南、甘肃、宁夏等4个省(区)正在或准备开展综合督查外,其他27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对134个市开展了综合督查,对28个市县进行了约谈、对19个市县实施了区域环评限批、对督查中发现的176个问题进行了挂牌督办。

  但各地在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地区工作不平衡、压力传导不够、层级衰减突出。内蒙古、四川等省(区)环境保护大检查部署较晚,部分地区地方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力度、深度和细度还不够,进度滞后。湖南、广西、海南、四川等省(区)环境监管网格划分不足10%,还有个别地方尚未对网格环境监管做出部署。二是企业环境守法形势不容乐观。三是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和基层环境监管能力保障各地尚有较大差距,环境监管投入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还不相适应。

  环境保护部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强指导和督查,严格落实好《通知》要求的各项工作,确保2015年底前应当完成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和环境监管网格划分顺利完成,2016和2017年应当完成的三项工作在2015年底前也取得明显的阶段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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