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三批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完成进驻
经湖北省委、省政府批准,2018年第三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启动。已组建6个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分别由杨有旺、马建中、王忠法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省环保厅2位厅级干部担任,分别负责对荆门市、鄂州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等6个地方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截至9月12日,6个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全部完成督察进驻。
6个地方均召开了督察工作动员汇报会,并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知识测试。会上,各位组长强调,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将环境保护督察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我省督察工作将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情况;重点盯住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其整治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情况;重点推动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问责等工作机制。
荆门市、鄂州市、仙桃市、天门市、神农架林区党委以及潜江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了表态讲话,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的各项战略部署,压紧压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并要求所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坚决服从督察组的安排,全力配合配合督察组开展工作。对督察组发现和查找出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诿,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切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根据安排,荆门市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为20天左右,其他5个地方督察进驻时间为10天左右。督察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专用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地方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早8:00至晚20:00。(郭妍捷、熊争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