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出台环境保护工作“一票否决”实施办法
26.08.2014 10:26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为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全面促进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近日,竹山县出台了《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在全县正式实施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
《实施办法》明确了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县管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实行环保“一票否决”的情况,并重点明确了被“一票否决”的乡镇、部门、县管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取消该责任单位当年参与综合性和各类单项表彰奖励资格,取消相关责任人当年参与表彰奖励和职务晋升资格。连续两年受到“一票否决”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部门,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受到“一票否决”的企业,追缴该企业当年度享受的各类政策性补助和奖励资金。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26.08.2014 10:26
中国水利报社调研采访我省南水北调工程
(胡顺华 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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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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