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委员会2016年全会和咸宁“长江大保护”工作推进会
5月19日,咸宁市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委员会2016年全会和“长江大保护”工作推进会,学习传达习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同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省委李鸿忠书记在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调研会上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湖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2016年全会要求,总结2015年度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和安排部署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咸宁高新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以及市环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共计七十余人参加会议。
会前,与会人员观看了“直面环境问题 推进绿色崛起”专题片,重点曝光了咸宁长江生态保护问题、省环委会交办咸宁的八大环境问题和全市环保督查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针对以上问题,通山县、赤壁市政府以及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负责人在述职发言中,一致认为专题片中曝光的环境问题触目惊心,发人深省,并汇报了本地本部门环境保护工作履职尽责情况,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会上,市政府分管领导通报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一是“十二五”及2015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二是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强和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措施。着重阐述和提出了当前环保工作怎么看和2016年环保工作怎么干的问题,要求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攻坚战,认真对照环境问题清单,逐一落实整改措施,按照时间节点消除环境隐患;要重点实施环境保护“八大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三禁三治”专项整治工程、重点湖泊综合治理工程、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工程、生态创建工程、土壤修复工程、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工程、注重信息宣传实施春风化雨工程、环保基础能力提升工程),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
市长丁小强在讲话中强调,一是要坚持五大发展理念,真正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上好“绿色大学”,牢固树立“上游”意识,以对群众负责、对历史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担当精神,坚定不移地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之路。二是要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关键领域,狠抓整改落实。在长江大保护中要做好减法,全面开展“三非三水”(非煤矿山、非法码头、非法采沙,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业污水)整治工作;在突出环境问题和违法违规项目整改方面,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对配合不跟进、整改不到位、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企业,要果断叫停及依法关闭取缔,绝不允许恢复生产;在秸秆禁烧工作上,环保、农业等部门要全程监督各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对工作部署不到位、行动迟缓的地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在生态市建设中,各县市区要加快组织编制生态示范区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形成市县一体、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推进实施咸宁建设中国中部“绿心”和国际生态城市的发展战略。三是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长江大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即要抓发展,又要抓环保,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党政“一把手”的环保责任,大力倡导和践行绿色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会议指出,这次大会是全市绿色发展的环保宣言,是对全体市民的庄严承诺,是长江大保护的誓师大会。会议要求,全市上下要在认识上高度统一,在落实上盯住重点,在工作上形成合力,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本职工作与生态咸宁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主动协调配合,加强统筹推进,迅速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具体的行动措施,明确工作标准、责任部门、责任人,直面环境问题,推进咸宁绿色崛起。
会上还印发了全市环委会成员单位述职报告、咸宁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工作方案、全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督察情况通报、全市突出环境问题通报、生态文明建设资料汇编等文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