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环保部门积极开展环保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赤壁开展新环保法培训
3月27日,为全面普及新环境保护法,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助力赤壁转型升级、绿色崛起,赤壁市委、市政府举办新《环境保护法》培训班。市长李朝曙、市领导叶文华,刘敏、廖志军、王良永;市直副科级以上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办、场)书记、镇长,分管的副书记、副镇长;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等300人聆听了此次讲座。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柯坚教授应邀请作了新《环保法》辅导。讲座上,柯博士结合上级精神及当前面临的环境形势,从新《环保法》立法背景过程、修改内容、实施准备三个方面,对新法与原法的区别以及法律配套规定等相关知识进行了辅导培训,以创新的思维,严密的逻辑,通过引用大量数据、实践考察、案例讲解、法条分析,系统全面地解读了新《环境保护法》。
《新环保法》又称“史上最严环保法”。讲座促进了政府、部门及排污企业适应新环保法的新规定、新变化,对进一步优化政府的生态理念、进一步提高企业环保法制意识和守法自觉性,全面提升政府各部门、各基层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都具有很强的理论和实际指导意义。
恩施市举办新《环保法》实施业务培训会
“新《环保法》,增加了许多新理念、新制度、新举措,这即是做好环保的‘金箍棒’,也为规范执法行为带上了‘紧箍咒’……”。3月31日,恩施市举办新《环保法》实施业务培训会,全市各乡镇(办)分管领导、重点企业负责人、环保系统职工等100多人参加培训会。
培训会上,湖北民族学院法学院李妍辉博士和市检察院杨永权主任分别从新《环保法》修订的背景与过程、主要亮点与内容、关键性条款释义和《依法环保、勤政廉政》对新法进行了解读。旨在通过对新《环保法》进行解读和宣传,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环保意识、企业守法意识和环保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让新《环保法》成为一柄斩断违法排污利剑。
南漳县环保局送法律到企业
为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提高排污单位的环保意识,促进排污企业守法经营,合法经营,南漳县环保局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之际,从紧张的办公经费中挤出资金,组织专班精心编印了《环保法律法规汇编》小册子,收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两高司法解释等环保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该局利用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活动对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的机会,将《环保法律法规汇编》发放到辖区内每个排污单位法人和环保负责人手中,此举得到企业负责人的一致好评。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一定要认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企业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到知法、懂法、尊法、用法、守法。
当阳市开展环保政策法律科普“三下乡“活动
3月25日,当阳市环保局参加了全市2015年“三下乡”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结合新一轮“三万”活动,围绕建设“美丽乡村”,在两河镇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绿化家园宣传服务活动。
结合当前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以及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针对农村实际情况和环保工作中的重点工作,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向村民重点宣传了生态建设、环境安全、污染防治、农村畜禽养殖、环保日常小常识等内容,共发放了宣传材料、宣传手册等200余份。同时还积极地为群众讲解和宣传环保科普知识,回收废旧电池30余枚。
通过宣传,对普及科学技术,传播环境保护,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升农民群众综合素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竹溪县环保局掀起普法学习“新热潮”
自2015年1月1日新的环保法实施以来,竹溪县环保局组织全局干部积极开展新环保法普法学习活动,确定每周五为“学法日”,聘请法律顾问为局干部普法授课。 要求每位干部写出1至2篇学法心得体会文章。
截止目前,已有《环境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41年的执法工作点滴》、《环境执法的几点技巧》等30余篇体会文章,贴进普法学习专栏。
最近又抽调学法骨干到省环保厅和市环保局进行普法培训,并赴福建省夏门市参加法律高级培训班学习,全局上下掀起了普法学习“新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