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环保部门积极开展环保法宣传工作
当阳市环保局举办实施新环保法培训会
1月21日,当阳市环保局举办第二期《新环保法》培训会,全市各企业相关负责人和环保系统干部职工共计105人参加培训。
当阳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健进行授课,解读了新环保法条款和有关制度;企业在新环保法实施后需要履行的环境保护责任及注意事项;行政处罚及相关案例。紧密联系当前环保形势,列举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解读了新《环保法》的法律条款。并向每一位参培者发放了《新环保法解读---企业版》、《新环保法配套规章汇编(2015年第1期)》等相关材料。
通过培训,各企业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环境管理的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为更加有效地促进我市环保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公安县环保局邀请环保专家解读新《环保法》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科学理解、准确把握、正确运用新《环保法》,1月16日,公安县环保局邀请环保部专家李静云为60余名环保执法人员和县发改、经信、教育、科技、公安、司法等县直相关部门人员以及企业负责人进行专题解读培训。
李静云是环境与资源法学博士,参与起草论证了新《环保法》。他结合大量事例对新《环保法》的法律条文进行了阐释,就如何从环境追责迷局中解困、企业如何履行新《环保法》等内容作了详细解说分析。
新《环保法》重点增加了生态保护红线、排污许可管理、总量控制与区域限批、政策“环评”与规划环评、跨区域联合防治、环境承载能力预警、进一步健全环境监测制度以及环境与健康评估等重要内容,呈现出“理念创新、管理转型、监管强硬、民主参与和处罚严厉”等亮点,不仅对企业动真格,还规定了地方政府要对环境质量负责。
参会的环保执法人员表示,专家的解读让人茅塞顿开,他们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让新《环保法》真正发挥出其应有的效力。
房县环保局开展环保法律法规赠阅活动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宣传贯彻新近出台的环保法律法规,近期房县环保局专门编印了3000册《房县环境保护资料汇编》,把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十堰市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房县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创模和生态县创建指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收录其中,向县领导、县直部门、乡镇、村、全县排污企业以及环保职工赠阅,开展送法上门活动,进一步宣传环保知识,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有力地激发了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积极性。通过深入持久、全方位、多层次地宣教活动,大力提升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