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4月1日将迎首个征期
27.03.2018 09:05
本文来源: 财政厅
4月1日将迎来环保税的首个征期。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孙群在近日举办的2018年第一季度税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各地税务机关共识别认定环保税纳税人26万多户,并基本完成网络报税系统与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的联调测试,确保首个征期纳税人能足不出户进行网上申报。截至目前,全国累计辅导环保税纳税人19万多户,占已识别认定户数的72.9%。
作为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在税收征管方面,环境保护费改税后,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税务机关、环保部门配合,将开启“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税务部门围绕环保税首个征期分三个阶段细化了15项重点工作任务,目前第一阶段任务已经完成。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缴税,税务部门在简化报表上也下了一番功夫。”孙群介绍,环保税纳税申报表围绕“简洁、减负”这一核心理念进行优化设计,将原来排污费按不同行业制定的报表模式调整为按“水、气、声、渣”四类污染物制定的报表模式,使得报表数量和纳税人填报字段量减少2/3左右。同时,通过报表结构优化,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填报和计算负担。
孙群介绍,在首个征期前,税务部门将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继续完善配套政策、制度。二是联合环保部门,系统组织、层层开展环保税业务培训,确保一线税务人员能正确理解环保税政策,熟练征管系统操作,确保纳税人能计算、会申报。三是开展实地督导。将组织若干督导组赴各省,实地指导、督促各地加快落实各项征管准备任务,确保环保税首个征期平稳运行,税制顺利转换。四是继续大力推进税务、环保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平台部署、联测和连通工作。
本文来源: 财政厅
27.03.2018 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