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环保局规范“三务”公开 打造阳光环保

22.02.2017  23:15

   今年以来,保康县环保局进一步规范“党务、政务、财务”三务公开,全力打造阳光环保。

   规范公开内容。将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干部培养、选拔、任免情况和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及落实执行情况,全局财务收支、“三公”经费、社会保障政策和工资、福利情况等干部群众普遍关注的内容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  

   规范公开形式。在局办公楼门口设置公开栏、公告栏、为民服务制度等版面,定期公示、通报有关会议、文件,在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对“三务”公开内容进行通报,同时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在环保网站上公开环保机构设置、单位的行政权力、建设项目环境评价、监察执法和排污费征收核定等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环境信息的权益,并设立廉政举报电话,对干部群众提出的合化理建议,积极采纳;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规范公开制度。制定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由局纪检组对“三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为加强干部廉洁自律、维护党员的权利、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推动环保工作创新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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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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