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环保局组织执法队员与重点企业代表重温“一法一条例”

14.08.2014  10:22


   8月12日上午,十堰市环保局在6楼会议室组织执法队员与重点企业代表对“一法一条例”即新《环保法》与《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进行再学习培训。

   此次培训采取收听收看省环保厅统一组织的培训视频会、发放有关学习资料等方式进行。培训会上,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就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室副主任付正中就《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从“为什么立法”、“立法的过程与亮点”等内容进行了详细权威精彩解读。据了解,别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重点修订者之一、付正中是《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重点制定者之一。市环保局组织此次培训,旨在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增强企业环保意识,以为当前正在开展的“保水质迎调水”百日攻坚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据悉,今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今年1月22日《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由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已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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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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