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环保局组织学习新《环保法》,首次开展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知识专题讲座

29.04.2015  11:00

4月24日下午,竹溪县环保局全体干部职工,齐聚局办公楼7楼会议室,在学习市县“讲政治规矩、守政治纪律”相关文件后,一起共同学习了新《环保法》第五章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相关规定。这是该局首次开展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方面的知识专题讲座。

讲座系统全面的学习了新《环保法》第五章第五十三条至第五十八条法律规定。条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特别是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公开的环境保护信息都作了明确要求。通过学习,使全体环保干部职工明白,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是有法可依的,也就是说,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是有法律依据的,具有强制性。讲座还结合该县环保局实际,分析了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成效及不足。

县环保局郭承平局长最后强调,集中学习要紧紧围绕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方面展开,全面系统了解掌握最新环保政策法规。就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工作,要紧扣相关规定,逐条予以落实,要更新完善县环保局网站,对环境质量、生态保护等方面工作要对社会公开,要对县环保网站经常“洗洗脸”,及时报道环保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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