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环保局:强化五项举措,提升执法效能

18.07.2014  11:33


   为提升我市环境监察机构环境监管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环境执法效能,塑造一支社会认可、群众满意、公正执法、廉洁文明、业务精通、监管有力、服务优良、规范高效和作风过硬的环境监察队伍,推动我市环境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恩施市环保局落实五项措施,大力促进环境监察执法效能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狠抓“总量减排”中心工作。 环境执法过程中突出重点,加大力度,重拳出击,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污染源巡查、明察暗访频次,特别是对辖区内的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及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明察暗访力度。

   二是加强环境监察基础工作。 建立完善的“一企一档”资料库,完善污染源基础档案、时时掌握动态数据和企业环境管理信息。形成规范、有序、高效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

   三是充分利用自动监控系统。 对重点污染源采取科技监测手段,建立与省、州联网的自动监控设施平台,定期调阅监控数据,随时掌握重点企业排污情况,同时要求企业自动监控设施必须正常24小时运转。同时,每月月初对自行监测数据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严格落实信访举报制度。 健全信访举报制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确保12369环保投诉热线畅通,对群众举报的信访案件及时查处并回复,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五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教育。 严格执行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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