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环保厅局长研讨班的通知(环办函[2014]1009号)

16.08.2014  19:03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函[2014]1009号

关于举办全国环保厅局长研讨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有关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积极构建和主动实践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的“四梁八柱”,全面推进国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2014年环保业务培训计划,我部定于近期举办一期全国环保厅局长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4年8月20日至23日,19日全天报到,24日返程。

   二、培训人员

  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负责同志各1人,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负责同志1人。

   三、培训地点

  国环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鹰角路2号。

   四、研讨主题

  (一)新《环境保护法》解读;

  (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

  (三)当前环境保护重点任务。

   五、其他事项

  (一)学员的培训费和食宿费由我部承担,往返交通费由派员单位承担。

  (二)研讨班由我部宣传教育中心承办,请于8月13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宣传教育中心培训室。

  (三)报到时如需接站,请提前与国环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联系。

  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人才处

  联系人:宋若晨,董文萱

  电话:(010)66556953,66556804

  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培训室

  联系人:张琳,范雪丽

  电话:(010)84631438,13701282796

  邮箱:[email protected]

  国环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

  电话:(0335)4041027

  附件:全国环保厅局长研讨班报名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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