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信委、环保厅对全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27.05.2017  09:52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6〕351号)、环保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2016〕101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行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6〕84号)等文件要求,省经信委、省环保厅于2016年12月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水泥行业推行错峰生产的通知》(鄂经信重化〔2016〕148号)。

为及时掌握《省经信委、省环保厅关于在全省水泥行业推行错峰生产的通知》(鄂经信重〔2016〕148号)落实情况,进一步指导做好下阶段错峰生产工作,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组成两个调研组于5月18-19日、23-25日分别对全省水泥行业鄂西、鄂东片区推行错峰生产工作情况开展现场调研,调研对象包括葛洲坝集团、华新水泥、亚东水泥等省内重点企业。从现场调研情况看,全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均已开展,并取得一定成效,但部分企业也存在执行不到位、错峰时段安排不合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不完善等问题。省经信委、环保厅对各企业下一步错峰生产工作提出了进一步的指导,并要求水泥协会组织各片区水泥企业统一提高认识,结合本地近年来重污染天气发生的重要时间节点,针对性的精准实施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为全省空气质量改善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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