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英水库召开灌区抗旱工作座谈会
(姜丽萍)12月2日,王英水库灌区抗旱工作座谈会在咸宁召开,省防办、王英水库灌区各地防办以及受益区乡镇政府、王英水库管理局等相关单位三十余人参会。
会议首先对王英水库灌区近五年来的抗旱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特别是对成功抵御2011年和2013年五十年一遇旱情的经验以及所取得的效益进行了总结。
会议听取了省防办抗旱减灾处副处长王云对《湖北省抗旱条例》的讲解。他指出,《湖北省抗旱条例》于2014年4月1日已实施,标志着在水资源分布不均、工程性缺水严重的湖北,从此抗旱工作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管理的新阶段。他详细分析了湖北干旱的趋势和成因,阐释了《条例》出台的背景、过程以及《条例》所具有的操作性和地方特性,并强调要从抓好学习宣传贯彻、明确划分抗旱事权、推进易干旱县区的工程建设、完善基层抗旱预案体系、落实抗旱资金保障措施、加强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六个方面做好落实。
会议强调指出,《条例》的实施为王英灌区抗旱减灾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召开本次座谈会对规范灌区管理,促进王英水库防汛抗旱工作具有很大意义。同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要以宣讲、贯彻执行《条例》和贯彻学习中央十八届四中会精神为契机,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发放《条例》、《水法》等宣传册,开辟宣传专栏,广泛宣传,着力增强灌区政府和用水户依法抗旱、主动抗旱意识,提高全民依法治水、用水理念。二是要进一步落实各级防办、地方政府的工作职责,以防汛抗旱减灾为中心,各司其职,形成合力。三是进一步加快灌区配套工程设施的建设,特别是要推进支渠、毛渠的整治建设项目。四是按照条例的要求,结合基层抗旱工作实际,编制完善抗旱预案,进一步强化预案的操作性。五是要推进用水改革,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会上,各级防办负责人及与会代表一致肯定了王英水库灌区所发挥的社会效益,纷纷表示将抓好《条例》宣传、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