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猇亭区生态环保责任清单》正式印发

06.01.2017  03:04

为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着力解决我区当前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不断完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实现综合治理、精准治理,保障环境安全,促进猇亭绿色发展。猇亭区环保局对《猇亭区生态环保责任清单》进行多次修改完善,形成《猇亭区生态环保责任清单》,并经区委常委会、第54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正式印发。

责任清单》共分责任体系、组成部门或单位、责任内容三块。责任体系分为:党委、政府和负有环境保护职能有关部门。负有环境保护职能部门包含32个部门或单位。责任内容主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条例、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各有关单位职责,进行了细化,用条目的形式进行了明确。

下一步,区委、区政府将对全区各有关工作部门实行生态环保责任清单的落实情况实行目标管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终身追责”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督政问责,确保将环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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