猇亭区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10.04.2015  19:28

  截止3月23日,猇亭区24个居(村、社区)全部聘请了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合同签约率达100%。

  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中共猇亭区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在居村(社区)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一居村(社区)一律师”。猇亭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均顺组织相关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于三月初亲自到三雄律师事务所调研,部署居(村)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区“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猇亭区2015年“三万”活动“法律服务进农家”专项工作方案》,将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纳入全区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内容。

  二是司法行政狠抓落实。猇亭区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在全区居(村、社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成立推进居(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坚持“三统一”即:统一《法律顾问合同》范本,明确工作职责;统一居(村、社区)法律顾问经费保障(财政补贴3000元,居、村自筹2000元);统一法律顾问考核标准,全面启动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三是街办社区密切配合。2月下旬,猇亭区委常委、副区长明平带领区司法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会同三个街办党工委主要领导专题研究居(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方案。各街办组织召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居(村、社区)负责人会议,明确法律顾问选聘原则和工作要求,设立法律顾问开展工作的必要办公场所,按照《一居(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推荐表》由居(村、社区)与律师事务所双方自愿协商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目前,已有4家律师事务所、1家法律服务所的10余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全区3个行政村、21个居民社区的法律顾问,实现居(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李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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