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狗咬骗捐:警方调查捐款账户 捐者拟报案
安徽利辛女子李娟被狗咬成重伤入院,其男友张宏宇谎称,李娟是为了救被狗追赶的女童才惹祸上身。这一说法感动了很多爱心人士,不到一周时间,李娟获得社会捐助超过80万元。
这一谎言很快就被戳破。记者今天从利辛县委宣传部获悉,经警方调查,急救人员是在张宏宇租住院落的狗圈旁发现受伤的李娟。救人情节系张宏宇编造,目的是希望引起社会关注给予捐助。不少捐款者表示被骗很寒心,打算联合维权。
不到一周获捐80万
9月2日11时许,利辛县公安局春店派出所接城关镇大李庄李某报案称,其妹妹李娟于9月1日21时许,在利辛县工业园政通路与李郢庄交叉口处被狗咬伤,伤者已于当日在张宏宇的陪同下,送往江苏省南京市一家医院抢救。接警后,民警及时赶到事发地点,进行现场调查走访,未发现监控设施及见证人员。
报警人提到,是张宏宇养的狗咬伤李娟。
不过,在一个多月后,张宏宇却自称是李娟的丈夫,向媒体反映李娟是为了救小女孩才被狗咬的,但不知道是什么狗咬了李娟,也不清楚狗主人的身份。
在张宏宇“还原”的事发版本中,李娟下班骑电动车回家,在途经李营庄南政通路段时,看到两条大狗追赶一个约10岁左右的小女孩。于是,李娟骑着电动车上前施救,小女孩脱身了,但她却被两条狗扑倒在地,啃咬四肢。李娟抵抗不过,疼晕在路边。
张宏宇还通过媒体向社会求助,称李娟已经接受了3次手术,花费了40多万元,家里没有钱,还借了一部分高利贷。之后李娟还要做多次植皮手术,需要约50万元。
10月中旬,此事经过媒体报道,李娟“义举”感动了很多人。不到一周时间,李娟获得社会各界爱心捐款超过80万元。张宏宇说,一天时间里,他的银行卡里就收到了30多万元的捐款,有的个人就捐出了10万元,自己很感动。
承认编造救人谎言
然而,随着警方调查的展开和媒体的不断追踪,张宏宇的谎言很快就被揭穿,“救女童”一事是其凭空捏造的。
利辛县委宣传部通报称,经公安机关调查,今年3月,张宏宇租赁城关镇闫集村村民闫庆亮的破旧房屋居住并养狗。李娟与张宏宇以夫妻名义生活在此,平常也帮助张宏宇饲养这些狗。事发当日出诊医生指证,急救人员在位于张宏宇租住院落内的狗圈旁边,发现已经被狗咬伤的受害人李娟。
事发后,面对高额医疗费,张宏宇希望引起社会关注给予捐助,编造了女友李娟下班回家时为救女童被狗咬伤的谎言,并恳求朋友闫庆亮作伪证。
张宏宇承认了该事件系编造,目的是为了救女友。张宏宇说,自己之前打了很多救助电话,但没有人回应。当时李娟已经被医院停药,再不交钱有性命之忧。于是在10月份,张宏宇再次向媒体求助时,加上了“救女童”情节,没想到受到媒体关注。
“当时没想这么多,就随口加了一句‘只想着救人’。”张宏宇说,之后自己只能将错就错。
有媒体人在网上爆料,这件事是一次彻头彻尾的“策划”。
安徽当地新闻从业人员分析,如果此事是张宏宇一人编造,他很会抓“新闻点”,通过杜撰“见义勇为”获得媒体关注,也感动了社会公众。在这之后,张宏宇接受采访时还称,他们很“寒心”,因为“获救女孩”一直没有露面,连姓名都不知道,李娟做了好事也没有得到认可。这更加激发了群众对获救方“冷漠”的不满,对施救者的同情。
为了增加所言的真实性,张宏宇还找来“证人”,甚至在安排好后还骗取媒体报道寻找莫须有的小女孩。
捐款者准备联名报案
谎言被戳穿后,部分捐款者考虑到李娟实际病情等因素,表示愿意捐助李娟,不会追回捐款,但也有部分捐款者表示不能接受被骗,联合起来准备维权。
“打了一个星期的工,挣了171.5元,捐了100元,今天知道是骗局,觉得自己挺傻的。”一位女大学生告诉记者,张宏宇如果当初真实反映事情经过,也会有人为李娟捐款,但他杜撰出一个故事骗取大家的同情心,就太不应该了。
一个民间自发组织的爱心联盟筹集了5000元善款,特意委托人送去医院。“我前一天在工作中受了点伤,但是还是坚持赶去汤山分院,被告知李娟已经转院,又马不停蹄地赶往总院。”委托捐款者告诉记者,他们得知真相后很受伤。
有捐款者在网上组建了维权群,目前已有成员200多人。截至10月22日15时许,有来自20多个省市的77名捐款者登记捐款明细,希望进行维权,捐款总金额约1.7万元。他们有的希望能够追回捐款,有的表示要由第三方监管,将钱用于李娟的治疗上,剩余的捐款收回捐给真正需要的人。还有部分成员正在统计受骗者信息,打算联合向警方报案,希望骗捐者依法受到惩罚。
记者今天致电张宏宇,但他的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记者了解到,10月20日,张宏宇主动到派出所配合调查。他还通过媒体公开表示,愿意将善款退还。
“骗捐”行为涉嫌诈骗
记者采访多位法学专家和律师了解到,张宏宇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
“从法律上说,张宏宇虚构了见义勇为的事实,隐瞒了事件真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捐款。虽然他是为了救助女友,粉饰了自己的动机,但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安徽大学法学院刑法学教授唐大森说,如果还有人在背后出谋划策,在犯意上发生联动,行为上互相配合,就是共犯。
唐大森表示,只要是诈骗得来的财产,即使捐款人不去追回,自动放弃所有权,也不影响构成犯罪的事实。
安徽律师陈长志说,捐赠者如果想要自己追回捐款,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同时需要反思的是,媒体应严格把关新闻报道,避免成为“骗捐帮凶”。爱心人士应提高防骗意识,通过有正规资质的慈善机构进行捐赠,保障善款得到善用。至于骗捐者,相关部门应加快建立诚信体系,对他们的失信行为作出惩罚和限制。
记者从利辛县公安局了解到,警方已经对李娟的捐款账户展开调查,如果账户有资金将被冻结。至于这起事件是否构成案件,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本报见习记者 范天娇)
(编辑:曾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