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狗咬伤小狗引发邻里冲突 赔偿未谈拢两人大打出手
两只狗在友谊大道一片草地上追赶嬉戏。 记者翟兰兰 摄
原本是两只狗打架,最后却变成了两个狗主人打架,双方论理无果后大打出手,只好找司法所来判理。武汉晚报记者昨天从常青花园司法所获悉,没拴狗链的主人因理亏最终同意和解。
几天前,常青花园的周女士吃完晚饭去遛狗,在楼梯道里碰到楼上邻居李女士也去遛狗,一大一小两只狗相遇,先是互吼,随后,周女士牵的大狗突然去咬李女士家的小狗,这一咬不打紧,小狗被咬得鲜血直流,奄奄一息,立即被送去宠物店抢救。第二天,气愤不已的李女士找到了周女士家里,要求他们全额赔偿医药费,双方未达成一致,吵着吵着竟起了肢体冲突。最后,周女士家的门被踢坏,花盆也被砸破在地上。
周女士为何不同意全额赔偿?“虽然是我家的狗咬伤她家的狗,但我拴了狗链,后来的事情纯属意外,我至少尽到了一个狗主人的义务。”周女士认为,对方没有拴狗链,在此事件中也应负有责任。但李女士却认为,自己的狗被咬伤是事实,应由肇事狗的主人负全责。
双方争执到了常青花园司法所,调解员韩秀田一番思想工作做下来,李女士也觉得自己不该去闹一盘,最后放弃索赔,双方和解。
记者查阅关于养狗的相关规定,武汉早已出台《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主人在携犬出户时,必须有犬束犬链。可是,前晚,记者分别观察友谊大道和建设大道沿线两处遛狗聚集地,发现在30多条狗中,拴了狗链的不到10条,不拴狗链的约占七成。
“没发生纠纷时也就算了,一旦发生纠纷,拴没拴狗链就会成为责任过错划分的一个参考依据。”北京金台(武汉)律师事务所张政权律师认为,在周女士的邻里纠纷中,如果小狗主人拴了狗链,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要求大狗主人全额赔偿,可实际没有拴狗链,所以存在一定过错,后又采取过激手段损害了他人财物,使得原本吃亏的一方又变成了侵权的一方。(记者翟兰兰 通讯员刘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