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通报10大职务犯罪典型案件 53人被立案调查

01.07.2014  12:29

  楚天快报讯 (记者朱道全 通讯员彭峰)6月27日,市检察院启动全市检察机关第16个“举报宣传周”活动,并通报了今年1至5月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苍蝇”“老虎”一起打,共受理初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65件,立案侦查45件53人,立案总人数同比上升17.78%。其中,立办贪污犯罪13人,受贿犯罪10人,行贿犯罪15人,挪用公款犯罪1人,滥用职权犯罪7人,玩忽职守犯罪7人。贪污贿赂犯罪金额5万元以上、渎职侵权造成损失150万元以上的大案36件,大案率80%,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要案4人。

  宣传周期间,检察机关将在各县、市、区设点进行宣传;安排专家和资深检察官到农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举办法制讲座;安排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等活动。通过一系列活动,旨在最大限度地调动和保护人民群众的举报积极性,推动反腐工作深入开展。

  10大职务犯罪典型案件

  1.原随州市天马矿业公司总经理邱某等8人贪污、贿赂犯罪窝案

  2009年至2012年,邱某伙同公司副总经理肖某及相关管理人员贪污公款70余万元。此外肖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10余万元。

  2.随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原主任刘某等3人受贿、挪用公款犯罪窝案

  2009年至2013年,刘某及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原会计孔某在保障房建设过程中,分别收受个体承建商冷某等人贿赂20余万元,分别挪用公款50余万元。

  3.曾都区何店镇中心学校原校长戈某等两人贿赂犯罪窝案

  2010年至2013年,戈某在学校工程建设中收受个体承建商李某贿赂6万元,挪用公款12万元。

  4.曾都区府河镇中心学校原校长黄某等4人贿赂犯罪窝案

  2007年至2012年,黄某及府河镇中心学校原校长助理何某在学校工程建设中分别收受个体承建商冯某等两人贿赂5万余元。

  5.随县均川镇盛茂冲村村支部书记魏某3人贪污犯罪窝案

  2012年至2013年,魏某伙同村委会会计陈某、委员杨某贪污国家普九化债资金2.8万元。

  6.广水市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张某等5人贿赂犯罪窝案

  2008年至2013年期间,张某在分管农业开发项目中收受夏某、杨某、李某贿赂共计人民币13万元;开发办会计熊某受贿2万元。

  7.随州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党支部副书记卢某玩忽职守案件

  卢某在兼任淅河国土资源所所长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辖区内土地非法使用开发,致使国家税费流失500余万元。

  8.随县唐县镇副镇长陈某等3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案

  2010年至2013年间,在唐县镇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中,陈某和唐县镇农技服务中心主任刘某、财政所长张某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国家三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被保险机构违规套取,致使国家财政遭受经济损失近90万元。

  9.曾都区教育局中小学继续教育中心主任史某等3人玩忽职守案

  2010年,史某及工作人员王某、苏某在教学设备采购验收中玩忽职守,致使国家财政遭受经济损失近90万元。

  10.广水市杨寨镇国土资源所所长杨某等2人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案

  2013年,杨某及土地协管员李某,不认真履行土地监管职责,导致基本农田被毁60余亩。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