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关于公布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28.09.2014 19:28
本文来源: 文化厅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文化局,厅直有关单位,省戏曲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省工艺美术研究所:
为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14年3月,省文化厅组织开展了第四批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工作。经各地申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吴克从等119人为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予以公布。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掌握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鼓励和支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各传承人要认真履行义务,积极开展传承活动,为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特此通知。
湖北省文化厅
2014年9月28日
本文来源: 文化厅
28.09.2014 19:28